不按相关规定和标准安装塔机,极易酿成建设工地安全生产事故。日前,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对唐人中心一期A-5地块进行监督检查时就发现,该工地多栋楼所立塔机不符合相关规定,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与之相关的4家企业因此遭到通报处理。
据了解,唐人中心一期A-5地块,建设单位为济南立天唐人置业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山东省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该地块1#楼、2#楼塔机安装单位为济南铸诚建筑集团有限公司,10#楼塔机安装单位为北京正和工程装备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在监督检查中,市城乡建设委的工作人员发现,济南铸诚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和北京正和工程装备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未将塔机安装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安装人员名单、安装时间等材料报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进行审核;未进行安装告知,擅自进行塔机安装作业。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允许济南铸诚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和北京正和工程装备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在没有进行安装告知的情况下违规安装塔机;没有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对塔机进行检测,也未组织租赁、安装、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擅自将塔机投入使用。山东省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在明知塔机安装、使用违法的情况下,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暂时停止施工,未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未履行监理单位相应职责。
根据相关规定,市城乡建设委对上述4家企业分别作出了相应处罚:对济南铸诚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正和工程装备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责令限期(1个月)整改,整改期间暂停安装作业活动,同时记录不良行为、予以全市通报批评,并将其违法行为移送城市管理执法部门予以行政处罚;对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省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责令限期(1个月)整改,整改期间取消其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参加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同时记录不良行为、予以全市通报批评,并将其违法行为移送城市管理执法部门予以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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