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各级安委办下发的《关于深刻吸取天津港“8.12”特别重大事故教训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及《关于印发的通知》精神,上海市码头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码头中心)结合夏季防高温、防汛防台和“G20峰会”安全保障等专项活动,在辖区范围内以危险化学品码头、罐区、堆场单位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截止2016年8月15日,码头中心采取明查、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共出动236人次,对上海海运仓储有限公司等49家单位进行98次检查。一是要求各相关单位深刻吸取“8.12”天津港特大火灾爆炸事故、“4.22”江苏德桥仓储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排查各类危险货物安全隐患,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超量装卸储存、违规施工动火等行为。二是在上报辖区构成一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统计表》的排摸基础上,以外高桥、洋山港区的易燃易爆、剧毒品危险货物作业码头、储存区为重点,精心组织港口硝酸铵、硝化棉、氰化钠装卸、储存等作业情况的详细排查,督促相关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并对重大危险源企业严格落实管控措施。特别在硝酸铵安全管控方面,要求企业实行直装直取,不准在港区内存放。三是在崇明长兴、吴淞石洞口、外高桥海滨、龙吴路沿线等危险品单位集中区域组织开展应急联动演练,提升港口危险货物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下阶段,码头中心将继续按照既定工作保障方案和专项整治行动计划,结合汛期危险化学品风险防控和交通行业专家检查等专项工作,落实好危化品专项整治行动,确保港口危险货物作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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