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的《关于促进我区通用航空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十三五”期间要建成32个通用机场,力争到2020年全区通用机场总数达到37个,争取实现全区境内通用机场或兼顾通用航空服务的运输机场覆盖农畜产品主产区、主要林区、主要旅游景区,全区80%以上区域实现低空管控、保障与飞行服务覆盖;全区通用航空器超过150架,年飞行量超过4万小时,培育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通用航空企业。通用航空业经济规模力争超过300亿元,初步形成安全、有序、协调的发展格局。
《意见》指出,优先在偏远地区、草原生态功能区、地面交通不便的地区、自然灾害多发地区、农畜产品主产区、重点国有林区、重点旅游景区、重要体育产业基地、航空制造等重点产业集聚区建设通用机场,改善交通运输条件,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出行需求;鼓励和加强通用航空在抢险救灾、医疗救护等领域的应用,完善航空应急救援体系,提升快速反应能力。
《意见》要求,通过直接补助、资本金注入、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通用航空、航空研发与制造、临空经济等重点领域发展。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加大对医疗救护、应急处突、防灾减灾、偏远地区和地面交通不便地区运输服务等通用航空公共服务的经费保障力度,扩大通用航空领域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完善现有补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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