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乌兰察布全市安全生产百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要求,我市安全生产第七督查组在组长、副市长王心宇的亲自安排部署下,认真开展了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工作。
督查组联合市直有关部门制定并下发了《全市特种设备安全专项行动督查工作方案》,按方案组织落实具体工作,组成三个督查小组,分工督查各旗县市区,并对发现隐患进行跟踪督查,直至整改结束。目前已对9个旗县市区完成督查,三个督查小组共检查企业38家,发现隐患问题26处,下达整改指令书22份,关停企业2家,已整改完成问题5处。
在本次督查行动中,发现有以下突出问题:1.气瓶充装站存在安全管理人员无证上岗的情况;2.气瓶使用单位存在使用超期气瓶的问题;3.个别企业存在使用未经检定或超期未检的计量器具。
下一步,特种设备专项督查组将继续督查余下的3个旗县,并对前期检查过的旗县市区进行“回头看”,对发现的隐患问题跟踪督查,保证隐患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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