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市计量所:
为进一步加强对承压类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在用压力表的计量监管,预防特种设备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市工商质监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对承压类特种设备在用压力表开展为期一个月的计量专项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此次计量监督检查的重要性,加强领导、各尽其职、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将本次专项检查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二、调查摸底,建立档案。各单位可充分利用县、区特种设备数据库,在此基础上进行检查。监督检查工作要与强制检定建档工作有效结合,通过此次计量监督检查,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强检压力表计量管理档案。
三、加强检查,务求实效。检查内容包括:承压类特种设备在用压力表的计量检定情况,强检合格标志的使用情况,压力表是否有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标志,压力表使用单位是否建立落实计量管理制度等。
四、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各县、区市场局对此次计量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对压力表使用单位未依法申请检定、检定不合格或超检定周期使用的,要依法及时进行处置。发现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市工商质监局。
五、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各县、区市场局计量和特种设备监管部门要密切配合,协同作战,抓出实效。各有关计量检定机构要做好此次计量专项监督检查的技术保障工作。
六、认真总结,及时上报。各县、区市场局要在2017年3月31日前将承压类特种设备在用压力表计量监督检查工作总结(含附表)报市工商质监局计量科。工作总结应包括监督检查开展情况、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典型事例以及整改落实情况等。
联系人:陈士举 联系电话:2052281
电子邮箱:sjjlc@126.com
附件: 承压类特种设备在用压力表计量监督检查情况统计表.doc
蚌埠市工商质监局
2017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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