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郑州晚报》报道,河南省郑州市政府在5月10日发布《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6月1日起,国I及以下(2009年10月1日前生产)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在市区使用。
《通告》明确,为进一步减少非道路移动机械(是指装配有发动机的移动机械和可运输工业设备,主要包括装载机、推土机、挖掘机、铲车、压路机、沥青摊铺机、叉车等,使用动力主要是柴汽油发动机)污染排放,积极改善空气质量,现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
划定区域为市区中州大道以西、南三环以北、西三环以东、北三环以南和三个开发区(郑东新区、郑州经开区、郑州高新区)建成区。国I及以下(2009年10月1日前生产)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在上述区域使用。《通告》从6月1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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