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赤峰市工商质监局制定并下发《全市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决定从即日起至10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新一轮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
此项工作系根据国务院安委会、自治区安委会、自治区质监局和赤峰市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最新部署,保证近期赤峰市对特种设备安全更高要求而组织实施,主要目标是进一步扎实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确保全市各类在用特种设备安全运转,防范特种设备事故发生,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以良好的特种设备安全形势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庆祝自治区成立70周年。
本轮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突出对重点行业和重点区域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通过“全面部署、自查自纠”和“深入检查、全面督查、严格执法”两大步骤,严密防范行业性、区域性安全风险。具体任务概括为“三个范围”、“九个重点”:
“三个范围”即,一是加强对煤电、化工、冶金、建材、燃气、供热等重点行业和大型企业在用特种设备的监管。二是加强对重点在建项目、特种设备相对集中且事故易发区域的起重机械、压力容器、压力管道、锅炉等设备的监管。三是对重要交通枢纽、重点公共场所的电梯、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等设备加大监察力度,避免发生较大负面社会影响的事件。
“九个重点”是:一是督促并推进学习宣传贯彻中央、自治区、赤峰市决策部署,特别是《中共赤峰市委赤峰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及8项配套制度等专题学习培训、宣传教育,推进有关方面清醒认识安全形势,明确特种设备安全各方责任。二是加强对重点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和使用环节的安全监察,落实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三是加强对制造环节产品质量的监督抽查,对制造单位资质、人员资格、质量管理、现场管理等情况进行监督抽查。四是加强对安装、改造、维修环节的专项监督抽查。五是加强定期检验监管,尤其是压力管道定期检验的监管,防止超期未检设备继续投入使用。六是加强夏季高温暑期、汛期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针对气温升高易造成危险化学品挥发、泄漏和爆燃,汛期可能导致特种设备工作环境恶化等情况,监督特种设备使用单位针对夏季、汛期特点,采取相应除险防范措施。七是加强对冬季供热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确保设备投入使用时人员持证上岗、设备检验合格。八是开展建设工程施工场所(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除外)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九是加强对影响生产安全的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强化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依法对烟花爆竹、劳动安全防护等重要产品质量实施监督检查。
大检查工作将与赤峰市“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年”活动紧密结合、有效衔接,坚持检查和严格执法同步推进。赤峰市工商质监局将在工作过程中对各旗县区开展不定期督查,对有关企业和单位存在的自查自改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以及大检查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执法不严格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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