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暖季即将开启,雾霾凶猛来袭。作为郑州市PM2.5的第二大贡献源,机动车尾气管控将继续加码。11月12日下午,郑州市政府召开“关于市区道路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新闻发布会,矛头直接指向了货车,一辆国三柴油车污染物排放相当于一辆国五小轿车的50~80倍,是较为严重的污染源。
该通告将从11月21日起正式实施。京港澳高速以西、南绕城高速以北、西绕城高速—郑云高速以东、北四环以南区域内(以上道路均不含本路、区域内连霍高速不限行),全天24小时禁止国三排放标准的柴油车(客、货)驶入其中,四环路区域内所有高架路全天禁止大型载客汽车、各类载货汽车和挂车、牵引车、专项作业车驶入。
【限行】11月21日起,国三标准柴油车禁止驶入市区
大河报记者了解到,此次通告主要从限制通行、禁止通行措施、不受限车辆类型、确需入市车辆管理、绕行路线和实施时间等方面进行规定。从11月21日,该通告将正式开始实施。
一、京港澳高速以西、南绕城高速以北、西绕城高速—郑云高速以东、北四环以南区域内(以上道路均不含本路、区域内连霍高速不限行),全天24小时禁止国三排放标准的柴油车(客、货)驶入,禁止未安装污染控制装置或污染控制装置不符合要求的国四排放标准的柴油车(客、货)驶入。
二、京港澳高速以西、南绕城高速以北、西绕城高速—郑云高速以东、北四环以南区域内(以上道路均不含本路、区域内连霍高速不限行),总质量4.5吨以下且国四及以上排放标准的厢式货车每天6时至22时禁止驶入,其余各类载货汽车(纯电动轻型、微型货车除外)、挂车、牵引车、专项作业车、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全天24小时禁止驶入。
三、北四环路以南、东四环路以西、南四环路以北、西四环路以东区域内(以上道路均含本路)所有高架路全天24小时禁止大型载客汽车、各类载货汽车和挂车、牵引车、专项作业车驶入。
四、北三环路以南、东三环路以西、南三环路以北、西三环路以东区域内(以上道路均含本路),每天的7时至9时和17时30分至20时禁止纯电动轻型、微型货车驶入。
【分析】机动车尾气是PM2.5第二大来源
秋冬季节,是每年大气污染形势较为严重的时段。目前郑州市已经在施行机动车限行措施,此次为何又单独加大了对货车的限行力度?
截至11月11日,我市年综合指数为6.11,在全国169个重点城市中倒排第18名,其中NO2年累计浓度倒排并列第6,为六项污染物中排名最差指标,并且影响年综合指数19%。10月份以来郑州NO2持续高位运行,累积浓度为65微克/立方米,169个城市倒排并列第2位。而其原因与机动车尾气排放有直接关系。
郑州市政府副秘书长王春晓说,截至2017年,郑州市机动车保有量约378万辆,且以每年40万辆的速度递增,汽车突破300万辆,位居全国第七位。其中,柴油车35万余辆,约占11%。根据有关研究,郑州市机动车污染物排放对PM2.5的贡献率为25.5%,为第二大来源。柴油车氮氧化物和颗粒物排放量分别占机动车排放总量的70%和90%,尤其是一辆国三柴油车污染物排放相当于一辆国五小轿车的50~80倍,污染严重。
据统计,郑州市交通运输企业、大型物流批发市场数量众多,过境运输车辆数量庞大,经统计,日高速过境车辆约92万辆,其中客车约60万辆,货车约32万辆,尾气排放污染严重。
大河报记者了解到,该通告是由郑州市环保局、郑州市公安局、郑州市城管局、郑州市交运委等多个部门共同制定。除了上述特种车辆外,所有不符合入市条件的车辆,需提前绕行绕城高速、京港澳高速、连霍高速和北四环道路通行。
国四排放标准是国家第四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汽车排放污染物主要有HC(碳氢化合物)、NOx(氮氧合物)、CO(一氧化碳)、PM(微粒)等,通过更好的催化转化器的活性层、二次空气喷射以及带有冷却装置的排气再循环系统等技术的应用,控制和减少汽车排放污染物到规定数值以下的标准。
国三标准,是国家第三阶段的排放标准的简称,就是中国第三阶段汽车排放标准。国家第三阶段的排放标准相当于欧洲Ⅲ号的排放标准,也就是说,尾气污染物含量相当于欧Ⅲ的含量,不同的是新车必须安装一个OBD即车载自诊断系统。
以下车辆不受限制:
军车、警车、消防车、校车、工程救援车,以及公安交警部门的道路清障、事故救援专用车不受限制。
确需入市车辆:
确需在禁行区域和时间内通行的车辆(柴油车需达到国四及以上排放标准),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办理通行证件,并按照指定时间和路线行驶。
车辆绕行路线:
所有不符合入市条件的车辆,请提前绕行绕城高速、京港澳高速、连霍高速和北四环道路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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