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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出台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三年计划 推进轨道交通建设力度
2018-12-05  来源:中国起重机械网  人气: 3974

 

《十堰市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行动计划(2018-2020年)》日前印发。围绕城市交通拥堵指数、交通满意度、公交分担率和交通守法率等四大指标,力争到2020年实现以下“六大目标”:

1.路网结构持续完善。城市建成区平均路网密度达到8公里/平方公里、道路面积率达到15%,非机动车和步行交通系统连续完善。

2.出行结构持续优化。公共交通出行方式的分担率不断提高,城市达到20%以上。

3.交通秩序持续改善。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隔离护栏等交通安全设施的设置规范率达到95%以上,城市主干路、次干路交叉口科学渠化率达到90%以上,道路通行秩序和停车秩序良好,因乱致堵比例大幅下降。

4.停车设施持续增加。形成配建停车为主导、公共停车为辅助、路内停车为补充的停车格局,有效缓解停车难的状况。

5.文明意识持续提升。城市主干路机动车交通守法率达到95%以上,非机动车和行人的交通守法率达到90%以上。

6.安全水平持续提高。酒驾、超速、闯红灯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导致的交通事故逐年下降,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好转。

2018年

以北京路为示范路,拓宽机动车道、修建公交港湾、重点完善城市步行道、非机动车道系统建设,倡导绿色出行,进一步优化城市核心区及重点区域的交通组织,推进城市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建设。

2019年

重点优化公交线网布局,优化城市公交站点与交通枢纽、停车场的衔接,逐步改善公共交通出行条件。

2020年

重点优化快速路、主次干路和支路升级配置,打通“断头路”,形成完整路网,提高交通组织能力和道路通行效率。

(一)综合治理提升行动

1.科学编制城市道路交通规划。坚持城市总体规划与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同步编制,坚持交通系统与用地开发、基础设施与运行管理的统筹协调,实现城市和交通系统协调发展。根据城市交通发展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调整完善规划。

2.加强部门联动综合执法管理。推动规划建设、交通运输、城管、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清理整顿“马路市场”、占路经营,清查整改广告牌、管线、树木及其他植物遮挡交通设施,全面清理停车设施挪用、占用问题,严厉打击违规占道施工和挖掘道路、生产销售违规超标电动车辆和拼装改装车辆等违法行为,净化道路交通环境。

3.健全交通影响评价机制。建立城市道路建设、大型建设项目论证审查制度,严格落实城市大型建设项目的部门联合验收制度,重点监督出入口设计、停车配建、交通组织以及配套设施的落实情况,督促整改交通隐患。

(二)基础设施建设行动。

4.加大城市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建设综合型立交、人行过街设施、高架式道路、下穿式通道和打通“断头路”、拓宽“瓶颈路”等多种方式,有效提高城市道路连通性。进一步加大次干路、支路、背街小巷建设改造力度,打通道路微循环,提升路网密度。探索示范路人行过街设施加装防雨雪棚和电动扶梯,安装一批人行横道信号灯及多功能人行等候亭,不断提高人行过街设施的舒适性。

5.加强城市静态交通设施建设管理。加大城市停车设施建设力度,大力发展地下和立体停车设施,提高大型公共建设项目停车场配建比例。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设停车楼、地下停车场、机械式立体停车库等集约化停车设施,并按照一定比例配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鼓励单位、个人停车设施错时对外开放,推广分时停车、错时停车、分类停车以及差异化停车收费等措施,盘活泊位存量,共享停车资源。引导居住区居民规范停车,逐步解决老旧小区停车难问题。城市规划用途明确为停车设施的,不得违规改变用途,违规改变用途的,相关部门要依法清理、限期恢复。推动智慧停车系统建设,促进“互联网+”停车的融合发展,方便群众在线查询和预约停车泊位。

6.完善城市慢行交通系统。推动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向城市商业街区、建筑综合体、广场、大型居住社区和绿地系统延伸。新建、改建、扩建城市道路必须同步建设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推广设置安全岛、行人驻足区等二次过街安全设施和行人过街信号灯。加强电动自行车、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通行管理,规范通行和停车秩序。

(三)交通结构优化行动。

7.落实城市公交优先战略。加大城市轨道交通、快速公交、常规公交等建设力度,推进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力度。优化调整城市公交线路,合理设置公交停车站点,大力推行城市公交专用道和公交优先信号设置,提高公交的覆盖率、准点率和运行速度,实现城市中心城区公交站点500米内全覆盖。制定相关扶持措施,鼓励公交换乘联票优惠。开展公交智能化调度系统建设,完善公交乘客出行信息服务系统。推广定制客运、社区公交等多元化运输服务形式,满足不同群体的出行需求。

8.完善城市货运通行管理。优化城市物流配送、货物运输、工程运输、危险化学品运输等车辆通行管理,合理规划设置城市商业区、居民区、生产区和大型公共活动场地等区域的货车停车设施、行驶路线和时间。加快开展城市配送车辆统一标识管理工作,推动城市配送车型向标准化、厢式化发展。

(四)管理效能提升行动。

9.实施精细化道路交通组织。探索早晚高峰期间设置潮汐车道、可变车道、单向交通组织、快速路匝道进出口控制、分道放行等管理手段。逐条落实“三限”停车、高峰禁左、优化路口车辆放行方式等问题和公交站、网格线、路口、调头区间管控设置问题,培育3条交通组织示范路,做好路口精细渠化。

10.优化城市道路交通信号和标志标线。重点解决交通信号灯不符合标准、配时不科学、自动化程度不高和交通标志标线不符合标准、不明确,以及群众看不见、看不清、看不懂等突出问题。引入社会技术力量提供专业交通标志标线施划、交通信号灯智能控制和优化配时等服务。

11.开展交通乱象整治。党政机关、学校、车站、商圈、医院、交通枢纽、旅游景点、大型居民区、大型市场等周边区域以及城乡结合部为重点整治区域,集中整治酒驾、醉驾、毒驾、乱停车、乱变道、乱调头、闯红灯、闯禁行以及违法停车、非法占道等乱象,严管电动自行车、低速电动车、工程运输车、城市公交车通行秩序。

(五)智能交通推进行动。

12.加快城市交通智能指挥调度系统的建设和应用。积极运用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推进交通集成指挥平台建设,建成集交通信号控制、交通视频监控、执法管理、交通设施管理、交通信息发布、停车诱导、交通事件采集等功能于一体的智能系统平台。

13.优化城市道路交通信息服务。推广应用交通信息服务手机APP软件,实现交通路况、交通诱导、交通管制、占道施工等交通信息实时发布,城市公交、城市轨道交通等信息实时查询。建立社会协同共治的城市道路交通信息服务平台,吸收和采纳公众提出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六)文明交通深化行动。

14.广泛开展文明交通宣传。开展“文明交通我参与”志愿者实践活动,在人员密集的公园、车站、街道、社区、小区、学校等公共场所设立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橱窗、电子显示屏等,鼓励社会力量举报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曝光道路交通违法乱象。

15.建立健全文明交通征信体系。建立个人信用基础数据库,整合机动车驾驶人、所有人基本信息、交通失信信息、生成文明交通信用记录档案。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纳入个人征信记录,对交通失信行为人实施相应惩戒,引导广大市民共同维护好交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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