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一号”成治污“天眼”——长春市运用“吉林一号”卫星监测及数据分析技术,定期扫描绘制污染源地图,精准指导全市生态环境污染防治工作。
污水处理厂变花园——南部污水处理厂正在扩建地下污水处理设施,地表被设计成了一座小型花园,绿树成荫,芳草萋萋,建成后,将成为城市绿化的一部分。
快速路施工不扰民——正在实施的东南部快速路延长线工程,采用了国际先进的预装构件法施工,高架桥部件全部预先浇筑,工人们现场安装,占地小、噪音低、扬尘少,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群众诉求快速解决——截至8日,吉林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信访案件全部交办完毕,共20批839件(其中重复件348件)。截至11日,长春市已办结信访案件747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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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以来,长春市委、市政府把坚决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坚定不移补短板、强弱项,加强生态环境风险防控,狠抓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蓝天、碧水、黑土地、青山和草原湿地五大保卫战取得突出成效,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水平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需要不断得到满足。
凝聚治污攻坚的长春合力
在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2020年第一次会议暨全市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市委书记王凯要求全市上下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绿色发展,始终把生态环境保护摆在优先位置,扎实做好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各项工作,坚决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市长张志军强调,要以最严肃的态度、最严谨的作风、最严明的纪律,坚决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提升全市生态环境建设水平,推动全市经济发展、环境保护和人民生活水平同步提升。
在长春,已经形成了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位统筹,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调度推进,生态环境系统履职尽责,各地各部门合力攻坚的污染防治工作体系。
近年来,长春市先后制定实施了《长春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长春市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条例》《长春市生态环境行为有奖举报实施办法(试行)》等生态环境保护地方性政策法规,为协同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提供支撑,确保全市污染防治工作依法合规开展。
筑牢高质量发展绿色基石
生态环境,是人们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
长春市按照国家和省部署要求,全力打好打赢蓝天、碧水、黑土地、青山和草原湿地五大保卫战,打造优良生态环境,为长春新时代高质量发展打好绿色基础。
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淘汰2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63台,整治工业炉窑78台,治理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221家。路抽检车辆1058台,遥感监测9785台,录入非道路移动机械信息1550台,发放环保标识牌照159个。年底前,清洁取暖率达到42%以上,全面完成“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实现动态清零;市区主次干道机械化清扫率达到100%,县(市)城区主次干道机械化清扫率达到90%,城市建成区消除裸露地面。
坚决打赢碧水保卫战——200项劣五类水体治理工程,完工162个;113个乡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完工77个;20个省级以上工业集聚区,全部实现污水集中收集处理;23个重点镇及重点流域常住人口1万人以上建制镇,22个完成污水处理设施建设;310个入河排污口,完成整治246个;6个“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完成4个保护区划定;排查规模化畜禽养殖场2692家;全面完成13个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上半年,国考8个断面,7个达到考核要求,刘珍屯断面5月、6月单月水质达到三类,1~6月氨氮指标同比改善40%,治污效果初步显现。年底前,国省考核断面劣五类水体比例控制在11.1%以下、地表水好水比例达到55.6%以上;全面消除建城区黑臭水体“长制久清”。
坚决打赢黑土地及青山湿地保卫战——推进49个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布点监测,已完成九台区、德惠市试点县耕地环境质量类别划定,3521亩受污染耕地开展安全利用和管控。持续开展“绿盾”专项行动,139个问题,完成整改121个;推动侵占破坏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58个问题,完成整改51个,治理恢复面积599公顷。年底前,全市90%以上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治理,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规模化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
高效响应群众生态环境诉求
8日,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信访案件全部交办完毕,共20批839件(其中重复件348件)。
截至11日,长春市已办结信访案件747件,责令整改企业单位177家,立案处罚19起,查封扣押1起,刑事拘留4人,批评教育处理3人。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市领导多次现场调研解决重点问题,专题调度推进重点工作,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专报》上作出批示,要求各级各部门高质量办理信访案件,高效响应群众环境诉求,扎扎实实推动解决了一批热点、难点生态环境问题,促进了城乡生态环境质量的进一步改善。
吉林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入驻以来,长春市全力以赴抓好交办信访案件办理工作,坚持以“整改不到位绝不放过、责任不落实绝不放过、群众不满意绝不放过”的坚决态度,强化督办落实,全程跟踪,办结销号,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长春市建立了信访案件分类转办体系,集中抽调各部门业务骨干,组成“城区、开发区、县(市)区、市直部门”4个工作组,把握“接件、派件、催件、审件、报件”等各环节,强化案件现场转办和审核,及时分析研判交办信访案件,做到“交办不过夜”“核实不过夜”,保证信访案件在时限内高效办结。
长春市对相关责任人坚决做到四个“一批”从严问责。对不配合省督察“回头看”的,敷衍整改、拖延整改甚至虚假整改的,一律严厉追责问责属地党政领导和部门领导,坚决“约谈通报一批,诫勉谈话一批,组织处理一批,党纪政纪处分一批”。特别对“平常不作为、到时候乱作为”的,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绝不允许搞弄虚作假,绝不允许搞“一刀切”。
长春市以最高的标准、最严的要求、最实的举措、最好的成效抓好省督察组交办信访案件的办理工作,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满意度不断增强。(来源: 新华网 李春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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