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上海10月17日电(记者胡洁菲)近日,长三角两省一市(上海、江苏和浙江)的生态环境(厅)局、水利(水务)厅(局)等9个部门联合发布《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重点跨界水体联保专项方案》(简称联保方案),力求形成联保共治合力,为全国跨域水体联保提供可复制的模板和经验。
联保方案明确,一体化示范区和协调区范围内47个主要跨界水体纳入实施范围,其中太浦河、淀山湖、元荡湖、汾湖等“一河三湖”是加强跨界水体联保共治的重点。
联保方案还确定了6个方面的工作内容,包括建立联合河湖长制、实施联合监管机制、开展联合执法会商、完善联合监测体系、健全数据共享机制和深化联合防控机制,比如在已有“太湖淀山湖湖长协商协作机制”的基础上,先行建立“一河三湖”联合河湖长制,定期开展跨区域联合执法和巡查,共同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等。
“一个简单的水葫芦打捞工作,就能体现出跨界水体联保的重要性。”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西塘镇太浦河镇级河长陈贤明介绍,三地未开展合作前,相当于各自唱“独角戏”,效率低而且水葫芦问题容易复发,加强合作后相当于奏 “交响曲”,治理效率大大提高。
“十多年来,两省一市在水生态环境协同保护方面已经开展了大量制度性探索,具备非常好的协作基础。”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朱石清介绍,联保方案将协作过程中成熟的经验和好的做法加以系统化、制度化,使得任务更加聚焦、责任更加明晰,为今后一段时期一体化示范区水环境保护确立了基本遵循和制度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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