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南昌11月30日电(记者李美娟)有着丰富水资源的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江西,在流域治理与保护方面再加码——日前出台文件明确要求各地须建立起“十项制度一个机制”,从流域系统治理的角度出发,规范管理流域水资源保护、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等活动。
江西省河长办专职副主任姚毅臣在日前举行的“江西省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新闻发布会”上介绍,江西2015年底率先在全境推行河长制,全省江河湖泊共落实河长湖长2.5万余名,配备河湖管护、保洁人员9.42万名。全省千余支“河小青”志愿服务队伍、数万名志愿服务人员参与到河湖保护中来。
江西2017年起还启动了流域生态综合治理,每个县至少有一条河流实施综合治理项目,总投资达464.5亿元,一批美丽河湖逐步显现。全省河湖环境质量有效改善,2017年至2019年,全省河湖地表水断面水质优良率分别为88.5%、90.7%、92.4%,水质逐年提升。2019年全省县级及以上断面未出现劣V类水,长江干流江西段所有水质断面全部达到II类标准,鄱阳湖区的总磷浓度均值比上年下降15.9%。
姚毅臣认为,流域综合管理改革是江西省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制度创新之一,《江西省流域综合管理暂行办法》近日正式印发实施,将进一步促进江西努力实现河湖健康、人水和谐、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共赢。
办法要求各地要建立流域治理与保护的“十项制度一个机制”,即建立起流域保护治理规划制度、流域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制度、流域监测数据共享制度、流域风险预警制度、流域管理信息的共享制度、流域管理保护的技术咨询制度、流域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流域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生态保护修复制度以及流域联合执法机制。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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