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随着西宁市生态环境局对青海首例替代性修復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案的完成,两家企业将以异地造林1.688公顷(25.32亩)的修復方式,替代承担超标排污所产生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
作为青海省首次以替代修復方式进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案例,作为赔偿权利人,西宁市生态环境局在前期调查和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分别依法对两家企业的排污案和臭气浓度超标案开展索赔,召开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会议,就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具体措施与两家企业进行磋商,现场签订赔偿磋商协议。
其中,针对青海圣亚高塬牧场有限公司排污行为,西宁市生态环境局在提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同时,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相关规定,对其处以10万元的行政处罚,并将公司负责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推动企业全面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来源:青海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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