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记者从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了解到,近日印发的《宁夏回族自治区绿色矿山建设行动方案(2021-2022年)》,明确要求到2022年底,全区所有非油气生产矿山中的大中型矿山要达到国家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小型矿山达到自治区绿色矿山建设标准。新建(改扩建)非油气矿山正式投产一年内,须达到国家绿色矿山建设标准。
针对不同开採矿种、生产规模、服务年限的矿山,我区将实行“一矿一策”,科学谋划建设方案,推动矿山改造升级,逐步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其中,重点任务包括建立工作体系和制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标准、全面调查摸底明确绿色矿山建设目标、编制实施方案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以及加强督导检查并建立健全监督考核机制等方面。各级自然资源部门将充分发挥政策引导、规划落实、监督管理、协调沟通作用,统筹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工作。矿山企业将在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的同时,在矿山设计、建设、採矿、选矿、环境保护和闭坑恢復治理全周期中严格规范管理。(记者张唯)来源:宁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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