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公告
湖南:高空作业车和应急排障工具车采购(包1)合同公告
2021-04-13  来源:中国起重机械网  人气: 4823

平江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平江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路灯高空作业车和应急排障工具车采购(包1)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1年4月12日
采购合同编号:平财采计[2020]000265号-1
采购人(全称):平江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长沙四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平江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路灯高空作业车和应急排障工具车采购
(2)采购计划编号:平财采计[2020]000265号
(3)项目内容:平江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路灯高空作业车和应急排障工具车采购
(工程项目)承包范围:高空作业车和应急排障工具车各一车 项目经理:。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654600
大写:陆拾伍万肆仟陆佰元整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品目 供应商 商品名称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参数/技术说明 品牌 数量 单位 成交金额
1 A02030711-清障车 长沙四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车辆 详见招投标文件 详见招投标文件 1 654600.00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2020年07月03日,履行期限:30天。
地点:平江县路灯建设维护事务所
方式:
4.付款
1、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款项
2、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0-07-03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三份,采购人执一份,供应商执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0年07月03日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吴龚良 法定代表人:罗文星
委托代理人:李孟春 委托代理人:李 震
电 话:18910171043 电 话:0731-86266988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湖南星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公司江背支行
  帐 号:82010400000058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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