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财政厅近日下发通知,决定在政府收购范畴展开优化营商环境专项举动。要求省级各主管预算单位、各市11月30日前将自查自纠及整改情况书面报本级财政部门,12月1日起将进行检查。
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举动旨在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政府收购营商环境,全面整理纠正政府收购范畴隐形壁垒和铲除阻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保证各类商场主体开放、竞争有序的政府收购商场体系。
排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供货商的一切制形式、组织形式、股权结构或投资者国别等,对供货商施行差别待遇或许轻视待遇;设置或许变相设置门槛,限制供货商参与政府收购活动;制定具有倾向性的收购需求,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货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许轻视待遇;要求供货商进行不必要的挂号、注册、报名、存案、资历审核等程序,限制或阻挠收购代理组织、供货商进入本地的政府收购商场;违规建立产品、供货商等各类备选库、名录库、资历库;要求供货商购买指定软件,不依法及时、有用、完整发布或许提供收购项目信息,设置没有法令法规依据的批阅、存案、监管、处罚、收费等事项;向供货商违规收进场费、场地服务费;不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相关方针,对中标供货商取得融资、请求“政采智贷”不支持、不合作、消沉对待;新官不理旧账拒绝支付各类应付账款;违规收取或变相收取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质保金等,供货商履约完成后拖延验收、延期付款,项目验收或质保期满后不及时按合同支付应当予以退还的保证金等13项内容。来源:中国政府收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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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开展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专项行动
2021-11-17 来源:中国起重机械网 人气: 3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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