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着重,部直属各单位作为进一步加大政府收购支撑中小企业力度方针的执行主体,要实在加强对所属单位的管理和辅导,全面执行《政府收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告诉》规定,多措并举支撑中小企业发展。合理设置参加门槛,不得设置歧视性、排他性条款,不得设置或变相设置供应商规模等限制条件,要降低中小企业参加门槛,经过灵活采纳项目全体预留、合理预留收购包、要求大企业与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要求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分包等方式,保证中小企业合同比例。供给多元化便利条件,要经过进步预付款比例、引入信誉担保、支撑中小企业展开合同融资、免费供给电子收购文件等方式,为中小企业参加收购活动供给便利。加大对小微企业的优惠起伏,发布收购公告或发出收购邀请等展开收购活动的货物服务收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6%—10%进步至10%—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许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起伏由2%—3%进步至4%—6%。进步工程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比例,严厉执行400万元以下的工程收购项目适宜向中小企业供给的,收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收购。超过400万元的工程收购项目中面向中小企业收购的预留比例由30%以上阶段性进步至40%以上,其间已签订合同的工程项目收购在外。有效减轻中小企业资金压力,不得收取没有法律法规根据的保证金,要严厉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收购资金、交还保证金,应承受中小企业以保函等方式代替现金交纳保证金,不得拖欠中小企业账款。
水利部还明确,为保证充沛执行支撑中小企业政府收购方针,圆满完成预留比例收购任务,各单位在展开政府收购活动时要掌握好关键环节,精确填写收购方案,严厉执行收购方案,按时报送执行状况,仔细填写相关数据,为做好2022年度水利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状况公开作业打下坚实基础。各单位要严厉按照各项方针要求,根据政府收购方案,展开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收购活动,保证圆满完成预留比例收购任务,并要精确掌握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比例执行状况,在本年度结束后,仔细填写《2022年度水利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比例施行状况计算表》,于2023年2月10日前报送至水利部财务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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