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现场处理人员包括项目担任人、项目技能担任人和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规范员、资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等专业人员。技能工人包括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和一般技能工人。
《办法》清晰,项目担任人应取得相应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取得住宅城乡建造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安全生产查核合格证(B证),且在本单位注册。项目技能担任人应由与工程项目施工相适应的工程类中、高档专业技能职称人员(其中大型项目有必要是高档工程师)担任。
现场处理人员和技能工人不得一起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造工程项目主体结构施工期间任职,不得在同一项目的建造单位或相关中介机构中兼职。项目现场取得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的处理人员、技能工人和特种作业人员有必要100%的持证上岗。
对于分期开发建造或分多个施工标段且同一地址、同一施工单位承建的建造项目,现场处理人员承当项目的数量可视为一个项目,配备规范可按吞并后的一个项目规模要求配备。
此外,建造单位在处理项目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时,应将该项目现场处理人员和技能工人配备情况报工程所在地住宅城乡建造行政主管部门存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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