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问:
建立一个100MW,2小时的储能电站,在电力商场化交易平台上,怎么获得价差收益和容量补偿?价差收益是否与储能租借的份额有联系?容量补偿的收益和储能租借的份额有联系吗?
山东省动力局答复:
您好,关于您发问的有关储能电站收益状况的问题已收悉。感谢您对储能行业的关注与支持,现答复如下:
现在,根据山东动力监管办等部分印发的《山东省电力现货商场交易规则(试行)》,仅独立储能可参加我省电力商场化交易。
一、关于价差收益阐明。独立储能电站采取报量不报价的方式参加电力现货商场,在竞价日12:00前,经过山东电力交易平台申报运转日96点自调度曲线,按照申报信息参加日前现货商场出清,电力交易系统在获取运转日的日前商场出清数据后,形成分时结算电价,储能电站经过低谷电价时段充电,高峰电价时段放电获取价差收益。
二、关于容量补偿阐明。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2022年下半年山东省电力现货商场结算试运转有关作业的通知》(鲁监能商场〔2022〕34号)精力,独立储能电站日发电可用容量=(储能电站核定充电容量/2)×K/24,K为储能电站日可用等效小时数,包含电站运转状态、备用状态下的小时数(初期电化学储能电站日可用等效小时数暂定为2小时,空气压缩储能等根据实际运转状况认定)。
三、价差收益和容量补偿收益与租借份额没有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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