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正式实施市场准入许诺即入制
撤销答应和审批,市场主体许诺即入!日前,《海南自由贸易港实施市场准入许诺即入制处理规则》(以下简称《规则》)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往后,以省政府规章方式正式发布并实施,进一步放宽市场主体准入门槛。现在,第一批六项实施市场准入许诺即入制的事项现已由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并公布。
市场准入许诺即入制,是指除涉及国家安全、社会安稳、生态维护红线、重大公共利益等国家实施准入处理的领域外,在具有强制性标准的领域,依法撤销答应和审批,建立健全存案制度,市场主体书面许诺契合相关要求并提交相关资料进行存案,即可开展出资经营活动。涉及外商出资的,外国出资者或外商出资企业还应当依法报送出资信息。
《规则》清晰,有关主管部门应一次性奉告市场主体开展相关出资经营活动须具有的悉数要求,奉告的内容应当全面、精确、易懂,可量化、可操作,不得含糊表述,不得含有兜底条款,不得另附存案条件。市场主体作出书面许诺并提交契合要求的存案资料后,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场处理存案手续,出具有案凭据,作为市场主体开展相关出资经营活动的证明。
《规则》强调,有关主管部门将在出具有案凭据之日起两个月内对市场主体的许诺内容开展核查,加强事中过后监管。如市场主体失期违法,将依法实施失期惩戒。市场主体若未处理存案,或在约好的期限内未提交资料、资料不契合要求、提交虚伪资料,即开展出资经营活动的,将被责令整改或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则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可以在存案后必定期限补交的资料,实施容缺处理、限期补交。
实施市场准入许诺即入制的事项实施清单处理,依法动态调整,并向社会公布。该项作业由市场监管、发展改革、商务等部门牵头推动,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将编制需要市场主体提交的存案资料清单、许诺书格局文本和办事攻略,通过相关服务场所、网站和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途径等途径公布。
文中内容、图片均来源于网络,如有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