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新动力轿车在呼和浩特市一处充电站进行充电。新华社记者朱文哲摄
内蒙古自治区住宅和城乡建造厅二级巡视员谭林在发布会上表明,跟着新动力轿车保有量的逐年添加,内蒙古出台包含《内蒙古自治区加速充换电基础设备建造实施方案(2021-2025年)》在内的多项方针,不断加强城市新动力轿车充电基础设备建造,现在内蒙古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公共充电桩8200余个。
“根据相关方针,我们规定公共停车场配套建造充电基础设备的车位占总车位的份额到达10%以上,新建居民小区配套机动车停车位100%建造电动轿车充电基础设备或预留建造安装条件,与主体修建同步规划、施工、验收,对具备条件的老旧小区改造时要添加停车位、建造充电桩。”谭林说,内蒙古正在和谐推进区内各盟市的新动力轿车充电基础设备建造,布置各地加速编制充电基础设备建造布局规划,加强与动力、电力部门沟通和谐,加速配套电网建造改造作业。
谭林表明,内蒙古自治区住宅和城乡建造厅制定了《推进呼和浩特市城市新动力轿车充电设备建造试点举动方案(2022—2023年)》,辅导呼和浩特市开展试点举动,研讨采纳统建统管、自建统管、自建自管的建造经营办理模式,重点在寓居社区、城市公共停车场、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产业(物流)园区等4类场所先行试点建造新动力轿车充电基础设备,相关布局规划和规划方案编制作业基本完成,项目选址全面打开,具备电力保证条件的项目大部分已完成,智能化运营办理渠道建造已同步推进。
到2022年底,内蒙古新动力轿车(不含城市公交车)保有量达5.6万辆,其中呼和浩特市1.45万辆,居全区首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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