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认证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和《山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相关规定,经企业申报、地方初审和专家评审的程序,本公司入选山东省2008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名单,从2008年12月29日起,公示期15个工作日,详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
公司现实行25%的所得税税率,根据相关规定,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格后三年内,所得税按15%的比例征收。
截至公告日,公司仍在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的过程中,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公告相关事项。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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