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国家科技部、财政部、国税局、地税局四部委联合下文,要求各地按文件要求重新评定高新技术企业,并给予高新技术企业10%的减免税优惠政策。在公司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技术中心办的精心组织下,宇通重工顺利通过了省科技厅、财政厅、国税局、地税局的严格评审,在经过公示和国家科技部备案后,正式成为河南省首批“高新技术企业”。
宇通重工此次被认定为河南省首批“高新技术企业”,将连续6年享受“减免10%税收”的优惠政策,将给公司带来可观的政治影响和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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