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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严查起重机械安装使用
2009-05-06  来源:中国起重机械网  人气: 2572
 5月5日,从山东省日照市建委传来消息,今后,山东省日照市将加强建筑起重机械安装使用拆卸,所有建筑起重机械安装(顶升)、拆卸工程,必须提前10个工作日告知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含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今后,日照市将坚决制止和查处未取得资质(许可)、资格的单位和人员从事起重机械的安装(顶升)、拆卸行为以及未按规定办理告知手续擅自安装(顶升)和拆卸等行为;对未按规定按时办理告知手续擅自安装(顶升)和拆卸的工程项目,不予授予或撤销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荣誉;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关键词:购租
  使用单位在购买或租赁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时,应当选择具有制造许可证的正规生产厂家出产的合格产品。严格审核建筑起重机械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备案证明等文件;改造的起重机械应有改造单位盖章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不得使用国家淘汰产品,不得使用违法改装存在安全隐患的产品。
  关键词:管理
  施工总承包单位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应当审核安装拆卸单位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特种作业人员资格等有关资料;禁止委托无施工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单位及无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资格的人员进行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安装(顶升)、拆卸活动。施工现场有多台塔式起重机作业时,应当组织制定并实施防止塔式起重机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安装拆卸单位必须检验起重机械安全性能、审查有关资料,合格的方可按照建筑起重机械安装(顶升)、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及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安装(顶升)、拆卸作业。未经原生产厂的同意,不得随意采用其他材料替代或更换起重机械设备原结构件或部件;作业时安装技术人员要对作业人员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进行现场监督,确保起重机械安装(顶升)、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得到有效执行。
  关键词:责任
  在建筑起重机械活动范围内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对集中作业区做好安全防护;指定专职设备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检查;不得擅自在建筑起重机械上安装非原制造厂制造的标准节和附着装置。对在用的建筑起重机械及其安全保护装置、吊具、索具等进行经常性和定期的检查、维护和保养,并做好记录。建筑起重机械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的,应立即停止使用,消除故障和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关键词:监理
  监理单位必须严格履行安全监理职责,加强对起重机械设备进场、安装、顶升、使用、拆卸全过程的安全监理,负责做好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单位资质和人员资格、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工作;参加起重机械检查验收;在起重机械安装(顶升)拆卸和使用过程中,监理单位应当进行巡视检查,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应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督促其立即整改;情况严重的,监理单位应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同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工整改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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