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资设立厦工(泰安)汽车起重机有限公司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合资情况概述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9月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合资设立厦工(泰安)汽车起重机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与山东云海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海集团”)签署《“厦工(泰安)汽车起重机有限公司”合资合同》,在山东省泰安市合资设立厦工(泰安)汽车起重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其中:厦工股份投入人民币4,279.95万元,其中1,279.95万元为认缴的注册资本,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60%,其余3,000.00万元作为合资公司的资本公积;云海集团以经过福建中兴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泰安工程机械总厂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书》【闽中兴评(厦)字(2012)第A004号】确认的泰安工程机械总厂(以下简称“泰工总厂”)机器设备评估价值853.30万元出资,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40%;泰工总厂的商誉、专利商标、管理团队、客户资源、营销能力等无形资产 作价2,000.00万元作为云海集团的投入,由合资公司承继,所有权归合资公司所有。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合资行为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资事项的补充说明
鉴于厦工股份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本次合资事项在事后报送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审核,并根据相关部门的审核意见,原评估报告存在文字表述不够严谨、完整,相关事项的披露不够充分,福建中兴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对原评估报告作了相应的修订,但是修订内容不影响本次合资事项的出资,其中:厦工股份仍投入人民币4,279.95万元,其中1,279.95万元为认缴的注册资本,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60%,其余3,000.00万元作为合资公司的资本公积;云海集团仍以经过福建中兴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泰安工程机械总厂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书》【闽中兴评(厦)字(2012)第A004X号】确认的泰工总厂机器设备评估价值853.30万元出资,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40%;泰工总厂的商誉、专利商标、管理团队、客户资源、营销能力等无形资产 仍作价2,000.00万元作为云海集团的投入,由合资公司承继,所有权归合资公司所有。
三、合资事项的进展
截至2013年1月11日,厦工股份已首期投入自有资金2,000.00万元,合资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团队已组建,经营情况正常。
特此公告。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