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南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设备采购及汝南县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设备采购项目
变更公告
汝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购所需第二污水处理厂设备采购及汝南县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设备采购项目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现变更如下:
原招标公告
4.发售标书时间、地点:
4.1发售标书时间:2013年10月10日至2013年10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
4.2发售标书地点:汝南县城西关武装部(二楼政府采购中心)。
4.3联系电话:0396-8055676
5.投标保证金:第一标段:拾万元整;第二标段:叁万元整;于2013年10月28日上午12:00前以银行电汇、转账或现金缴款单方式将投标保证金汇、缴到汝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凭银行票据到汝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三楼东侧)开具收据,否则投标响应无效。
6.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3年10月30日上午9:30。
7.开标时间、地点:于2013年10月30日上午9:30在汝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大厅开标,投标人代表应出席开标会议。
现变更为:
4.发售标书时间、地点:
4.1发售标书时间:2013年10月17日至2013年10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4.2发售标书地点:汝南县城西关武装部(二楼政府采购中心)。
4.3联系电话:0396-8055676
5.投标保证金:第一标段:拾万元整;第二标段:叁万元整;于2013年11月5日上午12:00前以银行电汇、转账或现金缴款单方式将投标保证金汇、缴到汝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凭银行票据到汝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三楼东侧)开具收据,否则投标响应无效。
6.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3年11月7日下午15:00。
7.开标时间、地点:于2013年11月7日下午15:00在汝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大厅开标,投标人代表应出席开标会议。
其他事项不变敬请各投标企业注意
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二0一三年十月十六日
附原公告
1.项目编号:汝政采公开[2013]73号
2.招标货物名称及标段划分:
第一标段:汝南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工程设备(包括:氧化沟设备;闸门类设备;污泥浓缩脱水一体机成套设备;加氯加药设备;纤维转盘滤池设备;泵类设备;预处理设备;混合、反应、沉淀设备;起重设备;电气设备;自控仪表;中央控制室-软件)。
第二标段:汝南县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项目设备(包括:阀门类设备;加氯加药设备;纤维转盘滤池设备;泵类设备;混合、反应、沉淀设备;自控仪表);
(详见招标文件及采购清单)
投标人可以同时投报第一、第二标段,但有两个标段都排名第一时,只能按一、二标段开标的先后顺序依次中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质要求:
3.1第一标段
3.1.1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经销商,且具有相关经营范围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1.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3.1.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3.1.4投标人需具备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总承包二级(或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原件),并同时具有环保三级及以上资质(原件);
3.1.5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机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原件),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
3.1.6投标人自2009年1月1日以来最少具有2个污水处理厂设备供货及安装业绩,且每个合同额不少于420万元;以上合同原件壹份及对应政府采购部门(包含招标代理机构)中标通知书(原件);
3.1.7投标人须同时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原件)和ISO14OO1环境体系认证(原件);
3.1.8生厂商若不具备所投标段设备采购清单中“◆”号设备的生产能力,可以集成其他生产厂家的设备,但必须取得所集成生产厂家的专项授权(原件),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只能授权一家,且该授权生产商在授权书中必须承诺承担所供设备的质量联保责任;经销商所投标段设备采购清单中“◆”号设备,必须取得所集成生产厂家的专项授权(原件),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只能授权一家经销商,且该经销商必须承诺承担所供设备的质量联保责任。
3.1.9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1.10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1.11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第二标段
3.2.1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经销商,且具有相关经营范围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2.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3.2.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3.2.4投标人需具备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总承包二级(或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原件);
3.2.5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机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原件),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
3.2.6投标人自2009年1月1日以来最少具有1个污水处理厂设备供货及安装业绩,且合同额不少于90万元;以上合同原件壹份及对应政府采购部门(包含招标代理机构)中标通知书(原件);
3.2.7本项目设备采购清单随本公告一同在网上公示,生厂商若不具备所投标段设备采购清单中“◆”号设备的生产能力,可以集成其他生产厂家的设备,但必须取得所集成生产厂家的专项授权(原件),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只能授权一家,且该授权生产商在授权书中必须承诺承担所供设备的质量联保责任;经销商所投标段设备采购清单中“◆”号设备,必须取得所集成生产厂家的专项授权(原件),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只能授权一家经销商,且该经销商必须承诺承担所供设备的质量联保责任;
3.2.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2.9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2.10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资质证件(除3.1.9、3.2.8项外)其余资质证件开标现场资格审查阶段携带原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否则投标无效。
3.3报名时间:2013年9月26日至2013年10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
报名地点:汝南县城西关武装部(二楼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电话:0396-8055676
3.4报名携带资料
第一标段:需携带本公告3.1项资质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两套
第二标段:需携带本公告3.2项资质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两套
4.发售标书时间、地点:
4.1发售标书时间:2013年10月10日至2013年10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
4.2发售标书地点:汝南县城西关武装部(二楼政府采购中心)。
4.3联系电话:0396-8055676
5.投标保证金:第一标段:拾万元整;第二标段:叁万元整;于2013年10月28日上午12:00前以银行电汇、转账或现金缴款单方式将投标保证金汇、缴到汝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凭银行票据到汝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三楼东侧)开具收据,否则投标响应无效。
6.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3年10月30日上午9:30。
7.开标时间、地点:于2013年10月30日上午9:30在汝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大厅开标,投标人代表应出席开标会议。
8.对招标文件的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日之前,向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再受理。
9、投标人资格要求及采购清单要求跟招标公告同时进行公示。以上信息如有变更,汝南县政府采购中心将通过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等信息发布媒体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10.项目咨询电话:
采购人联系人:史先生联系电话:0396-8059606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郭江
联系电话:0371-63976198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0396-8055676
11.监督部门:
汝南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0396?8042880
汝南县纪委派驻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察室:0396?8055618
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二0一三年九月二十六日
汝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需第二污水处理厂设备采购及汝南县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设备采购项目投标企业资质要求及技术参数
公示公告
各潜在供应商:
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汝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就其第二污水处理厂设备采购及汝南县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方式采购。依照“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操作执行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办购【2007】20号文件相关规定,现将招标项目投标人资质要求、技术参数网上公示,请各潜在供应商对公示的内容是否有倾向性、歧视性、排他性等内容提出意见或建议。
所有意见或建议应于2013年10月9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汝南县政府采购中心提出(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不予受理。
地址:汝南县政府采购中心二楼
联系电话(传真):0396?8055676
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郭江
联系电话:0371-6397619815286825992
汝南县政府采购中心
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二O一三年九月二十六日
一、投标企业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
1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经销商,且具有相关经营范围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4投标人需具备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总承包二级(或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原件),并同时具有环保三级及以上资质(原件);
5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机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原件),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
6投标人自2009年1月1日以来最少具有2个污水处理厂设备供货及安装业绩,且每个合同额不少于420万元;以上合同原件壹份及对应政府采购部门(包含招标代理机构)中标通知书(原件);
7投标人须同时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原件)和ISO14OO1环境体系认证(原件);
8生厂商若不具备所投标段设备采购清单中“◆”号设备的生产能力,可以集成其他生产厂家的设备,但必须取得所集成生产厂家的专项授权(原件),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只能授权一家,且该授权生产商在授权书中必须承诺承担所供设备的质量联保责任;经销商所投标段设备采购清单中“◆”号设备,必须取得所集成生产厂家的专项授权(原件),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只能授权一家经销商,且该经销商必须承诺承担所供设备的质量联保责任。
9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10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11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二标段
1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经销商,且具有相关经营范围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4投标人需具备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总承包二级(或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原件);
5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机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原件),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
6投标人自2009年1月1日以来最少具有1个污水处理厂设备供货及安装业绩,且合同额不少于90万元;以上合同原件壹份及对应政府采购部门(包含招标代理机构)中标通知书(原件);
7本项目设备采购清单随本公告一同在网上公示,生厂商若不具备所投标段设备采购清单中“◆”号设备的生产能力,可以集成其他生产厂家的设备,但必须取得所集成生产厂家的专项授权(原件),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只能授权一家,且该授权生产商在授权书中必须承诺承担所供设备的质量联保责任;经销商所投标段设备采购清单中“◆”号设备,必须取得所集成生产厂家的专项授权(原件),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只能授权一家经销商,且该经销商必须承诺承担所供设备的质量联保责任;
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9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10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