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加强电子商务市场监管。
1.完善政策体系。贯彻执行国家电子商务法规,结合实际,积极推进我省电子商务地方法规立法工作。研究制定我省电子商务行业规范和标准。统筹编制电子商务行业发展规划,加强引导和组织实施。
2.加强执法管理。按照在发展中规范、以规范促发展的总体要求,坚持“管放结合”原则,加大网上商务活动的监督管理,规范网上经营行为,强化事中执法检查和事后违法追究,建立网络经营和消费主体纠纷投诉与调解处置机制。各地、各相关部门要上下联动、通力协作,严厉打击利用网络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传销、诈骗等非法行为,保护网络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健康有序的网上流通秩序。
3.推行实名备案。对各类网商和电子商务第三方服务企业开展网络经营活动实行实名备案,商务等监管部门依据备案信息实施监督管理,备案和监管信息在相关政府部门之间互通共享。
四、落实保障措施
(七)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切实把加快推进电子商务列入重要日程,加大统筹协调和政策扶持力度,及时研究解决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省政府将对各地、各部门电子商务工作情况进行督导考核。
(八)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贯彻落实国家扶持电子商务发展的各项政策。省财政统筹利用政策资金,对电子商务发展给予重点支持,用于支持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和省级以上示范基地、示范企业、重点园区以及骨干电子商务平台建设、人才培训和引进、信用和统计体系建设等。各地要结合实际统筹本级政策资金支持电子商务发展。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投融资机制,引导各类社会资本投资电子商务产业;对符合我省产业结构调整总体布局的重点电子商务园区,比照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集聚区相关支持政策执行;对国家和省重点电子商务项目,参照省重点项目进行管理,在规划、土地指标等方面给予支持;鼓励利用存量土地发展电子商务;降低电子商务企业设立门槛,放宽电子商务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推行统一受理、联合审批、限时办结服务措施;支持建立网络营销孵化中心,加快电子商务人才培养。
(九)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支持电子商务行业中介组织建设,鼓励和支持协会依照法律、法规和协会章程开展工作,引导企业守法诚信、规范经营,强化协会会员自律;支持商务研究专业院所开展电子商务发展战略和政策研究,为政府决策提供支持;利用省内外各类主流媒体,大力宣传电子商务的重要作用和发展趋势,普及电子商务应用知识,大力推介省内电子商务优秀企业,营造有利于电子商务发展的舆论氛围。
河南省人民政府
2014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