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中国高空作业平台的法规标准体系包括了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标准等四个层次。涉及高空作业平台安全的法律主要有《安全生产法》和《建筑法》,此外《电力法》《矿山安全法》等行业法律理论上也应对行业内的高空作业平台安全做出具体规定。在行政法规层面,主要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在部门规章方面,无论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还是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都没有针对高空作业平台的专门法规。
在高空作业平台标准方面,国家标准化委员会和各行业主管部门大都出台了相应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构建了相对完整的高空作业平台标准体系。
国家标准化委员会通过了4个国家标准:GB27458-2011 移动式升降工作平台-设计计算、安全要求和测试方法;GB/T3608-2008 移动式升降工作平台安全规则、检查、维护和操;GB/T3608-2008 高处作业分级;GB/T9465-2008高空作业平台车。
石油化工领域有3个标准:GB50484-2008石油化工建设工程安全技术规范;HG23014-1999 化工企业厂区高处作业安全规程;SH3505-1999 石油化工施工安全技术规程(通用规定、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施工测量与理化检验)。
建筑施工行业有5个相关标准:JGJ33-2001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80-1991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160-2008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JGJ59-20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5099-1998高空作业平台机械安全规则。
民航行业有2个相关标准:MH/T3011.23-2008 民用航空器维修-地面安全(第23部分:民用航空器地面设备的安全技术规程);MH/T5002-1996 民用机场特种车辆、专用设备配备。
造船、铁路、矿山行业各有一个标准:CB3785-1997船厂高处作业安全规程;TB10301-2009 铁路工程基本作业施工安全技术规程;煤矿安全规程(2011)—露天部分。
存在的问题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中国高空作业安全法规体系暴露出立法缺位、解决方案不明确等问题。高空作业平台标准管理部门分散,许多内容相对陈旧,无法适应我国高空作业迅速发展的趋势。
高空作业是很多行业的重要危险源,目前,高空作业领域过量使用脚手架、吊篮、蜘蛛人等廉价的作业方式,亟需探索有效解决高空作业安全的设备和技术。(来自:运想重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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