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获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认定第二批装配式建筑范例城市和产业基地的通知》(建办标函〔2020〕470号),佛山获评为“第二批装配式建筑范例城市”。
2019年底佛山获评“广东省第二批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佛山7家企业获评广东省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4个项目被评为广东省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截至2020年上半年,全市实施装配式建造方式的房屋建筑项目累计约540万平方米,全市已有15个地块出让项目(其中禅城区4个、南海区7个、顺德区4个)落实出让条件强制性实施装配式建筑。根据2019年佛山市预制构件厂产能调查,目前PC构件产能可达40万立方米,每年可满足600万平方米以上装配式建筑建设需求,已形成对外辐射能力。
为大力推广装配式建筑,佛山已成立“佛山市推广装配式建筑工作协调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分管副秘书长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各区政府、市直相关职能部门分管领导组成。至2025年末,佛山市将实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5%以上。(来源: 广州日报 全媒体记者黄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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