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1-04-20在网上发布:山西路桥第七工程有限公司龙门吊直接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招标负责人接洽联系,及时开展投标及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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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
采购限价:298000元(含13%增值税)
中标候选人名称:河南省新东方起重机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279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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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单位业绩信息
山西路桥第七工程有限公司龙门吊直接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山西路桥第七工程有限公司 龙门吊直接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2021-LQQGS-SB-010)
项目名称: 山西路桥第七工程有限公司龙门吊采购项目 招 标 人: 山西路桥第七工程有限公司 (电话:0356-2189005) 上级监督部门: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采购中心(电话:0351-7876392) 本级监督部门: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 (电话:0351-5606026) 公示期限: 2021 年 4 月20日 18 时至 2021年 4月 23日 18 时 山西路桥第七工程有限公司龙门吊采购项目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现将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进行公示:
三、中标候选人主要人员个人信息
四、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招标货物的生产、制造、供货;近三年业绩良好且无不良记录。 五、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对本结果有异议者须在公示期内向项目监督人或招标人署名反映。 2、异议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2.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2.3法律依据(具体条款); 2.4相关请求及主张; 2.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六、其他 无
招 标 人: 山西路桥第七工程有限公司 2021 年4月 20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