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资讯
生态环境部表示生物质锅炉项目应加强环境准入管理
2021-07-22  来源:中国起重机械网  人气: 4833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日前就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生物质锅炉等项目环评类别断定事宜的请示》给出正式复函——《关于生物质锅炉等项目环评类别断定事宜的复函》(以下简称《复函》)。《复函》明确,生物质锅炉的环境影响评价类别应按照《建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以下简称《名录》)的“91热力出产和供给工程(包括建造单位自建自用的供热工程)”中“运用其他高污染燃料的”要求编制环境影响陈述表。

    以下为原文

    关于生物质锅炉等项目环评类别断定事宜的复函

    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

    你厅《关于生物质锅炉等项目环评类别断定事宜的请示》(黑环呈〔2021〕41号)收悉。经研讨,函复如下。

    一、关于生物质锅炉项目环评类别

    《建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生态环境部令第16号,以下简称《名录》)的“91热力出产和供给工程(包括建造单位自建自用的供热工程)”规定“运用其他高污染燃料的”编制环境影响陈述表。《高污染燃料目录》包括生物质成型燃料,考虑到生物质非成型燃料的污染程度一般高于成型燃料,应同样加强环境准入管理。

    经研讨,你厅来函请示的生物质锅炉的环境影响评价类别应按照《名录》的“91热力出产和供给工程(包括建造单位自建自用的供热工程)”中“运用其他高污染燃料的”要求编制环境影响陈述表。

    二、关于粮食烘干项目环评类别

    对于粮食烘干建造项目,若主要建造内容为粮食烘干塔,应按照《名录》的“91热力出产和供给工程(包括建造单位自建自用的供热工程)”履行;对建造内容中还涉及农副食品加工等的,应按照《名录》第四条“建造内容涉及本名录中两个及以上项目类别的建造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按照其间单项等级最高的确定”履行。

    特此函复。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1年6月1日

    标签:

    生物质锅炉项目

    (免费声明:

    1、本网站中的文章(包括转贴文章)的版权仅归原作者所有,若作者有版权声明的或文章从其它网站转载而顺便有原所有站的版权声明者,其版权归属以顺便声明为准。

    2、本网站转载于网络的资讯内容及文章,咱们会尽或许注明出处,但不扫除来源不明的情况。如果您觉得侵犯了您的权益,请通知咱们更正。若未声明,则视为默许。由此而导致的任何法律争议和结果,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3、本网站所转载的资讯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念,与本网站态度无关。

    4、如有问题可联络导航网编辑部,电话:010-88376188,电子邮件:bianjibu@okcis.cn)
文中内容、图片均来源于网络,如有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