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黑龙江省财政厅在依法施行“2021年政府收购署理组织监督点评”工作中,抽检了6家社会署理组织署理的部分省本级政府收购项目。查看发现,部分署理组织在委托署理、文件编制、信息公告、评定进程、保证金收取、合同办理、质疑答复等方面存在不标准行为,黑龙江省财政厅对此做出处理意见,并根据有关署理组织的不标准行为,在2021年度署理组织信用点评中予以扣分,同时责令相关署理组织在15个工作日内,对执业进程中的不标准行为进行整改,关于不准时整改的署理组织,将暂停其执业资格。此外,关于监督查看发现单个署理组织的违法行为,黑龙江省财政厅将另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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