莘县财政局将县本级所有预算部分的项目支出列入监控范围。依照“谁支出、谁负责”的准则,要求全县73个部分对1—9月份的预算项目的绩效方针完成程度和预算履行进度进行“双监控”。但凡违背绩效方针的项目,要求预算履行单位对项目施行状况进行剖析,并对全年绩效方针完结状况进行估计,对估计年末不能完结方针的原因及拟采纳的改善办法作出阐明。
同时,针对绩效监控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单位仔细剖析原因,及时采纳有针对性的办法予以纠正,以改善项目管理,促进绩效方针如期保质完成。对预期无绩效或达不到主要预期绩效方针的项目,应及时向财政部分阐明状况,按规定程序申请调整预算。财政部分根据绩效运转及纠偏状况、项目施行进度拨付财政资金。对支出进度偏低、存量资金数额偏大且绩效监控结果差的单位,提出预算调整建议。对违背绩效方针较大的项目,督促预算部分(单位)及时纠正调整。存在严重问题的方针、项目可按程序暂缓或中止预算拨款,督促及时整改履行。对未按要求展开预算绩效运转监控、未报送相关资料、未履行整改意见或整改不到位的,将予以公开通报。
下一步,莘县财政局将继续扎实推动项目绩效方针如期完结,进一步提高预算履行效率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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