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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轨道交通R2线一期工程环评二次公示 征求公众意见
2016-10-25  来源:中国起重机械网  人气: 484

济南市轨道交通R2线一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已基本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该工程的基本情况及主要环境影响和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等内容进行公示,欢迎公众提出宝贵意见。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济南市轨道交通R2线一期工程

建设单位:济南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济南市轨道交通R2线在线网中为东西向市域快线,连接西客站片区、济南站周边地区及东部新城。R2线一期工程涉及济南市槐荫区、天桥区、历下区和历城区。工程起于槐荫区王府庄站,主要沿刘长山路、烟台路、张庄路、堤口路、北园大街、七里堡路、祝舜路、黄台南路、飞跃大道走形,止于历城区彭家庄站,线路全长约36.39km,其中地下线长约34.556km,高架线长约1.598km,敞开段长约0.236km;共设车站19座,其中地下车站18座,高架车站1座;设王府庄车辆段1座,姜家庄停车场1座,设主变电站2所。

工程投资估算总金额为228.67亿元。工程计划2016年底开工,施工总工期约62个月。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主要影响

1、生态环境影响

施工期:主要是工程占地、开挖建设对城市生态和景观造成影响;施工场地布置对占用城市道路对区域社会交通的干扰;占地及房屋拆迁对居民生活质量的影响;施工期的噪声、振动、废水、废气及扬尘和固体废物等对施工场地邻近区域的环境质量影响,但施工期相对时间较短,通过采取相应预防和缓解措施后,可使不利影响得到控制或缓解。

运营期:工程基本为地下线形式,工程占地为车辆基地及车站出入口、风亭等,面积约49.65hm2。本工程区间及车站土石方总量457.4万立方米,以挖方为主,全线开挖土方、回填由市政统一调配,不再单独设置取土场及弃土弃渣场。全线填方均来自挖方移挖作填,无需借土;弃方全部弃置市政指定消纳场。车站及车辆基地周围实行绿化措施,并设置建筑小品,可提升局部生态环境质量及景观效果。

2、噪声影响

施工期: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影响主要来自于各种施工机械作业噪声,如各种大型挖土机、推土机、空压机、钻孔机、打桩机等;各种施工运输车辆噪声,以及建筑物拆除、已有道路破碎作业等施工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可能对对车站、车辆段附近居民生活造成一定影响。

运营期:风亭、冷却塔空调期部分敏感点昼、夜间噪声等效声级存在超标现象,通过优化设计、防护距离控制等措施可使其噪声影响得到有效控制;车辆段、停车场边界昼、夜间噪声等效声级分别满足昼间60dB(A)标准、夜间50dB(A)标准。车辆基地内设备运行噪声对外环境影响很小。

3、振动影响

施工期:产生施工作业振动的机械主要有:重型运输车、钻孔-灌浆机、空压机、风镐等。施工作业产生的振动可能会对施工地点附近居民造成一定影响。盾构施工地段在施工过程中仅在盾构机顶进过程中有轻微的振动。

运营期:沿线现状部分敏感点环境振动VLZ10值昼间、夜间有超标现象,昼间超标量为0.1~7.5dB,夜间超标量为0.1~10.5dB。10米范围内的40处敏感点二次结构噪声预测值为36.7~56.7dB(A),所有敏感点二次结构噪声昼间超标1.0~18.7dB(A),夜间超标1.7~21.7dB(A)。对于振动VLZ10值和二次结构噪声超标的敏感点采取特殊减振、高等减振、中等减振或一般减振降噪措施后可有效减轻振动影响。

4、废气影响

施工期:大气污染源主要为以燃油为动力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施工过程中的开挖、回填、拆迁及沙石灰料装卸过程中产生粉尘污染、车辆运输中引起的二次扬尘以及施工过程中使用的部分化工材料如油漆、粘合剂、沥青等。

运营期:轨道交通运营初期排风亭的异味气体影响范围约是70m,50m以外不超标。随着时间推移,风亭排风异味影响显著减少。

5、废水影响

施工期:地下段施工过程中排放工程废水;地下车站开挖作业、连续墙围护结构和盾构施工产生的泥浆水;施工机械设备运转中的冷却水及机械洗涤水;施工人员宿营地排放的生活污水,若处理不当,则会影响水环境。

运营期:本工程废水主要为各车站、王府庄车辆段、姜家庄停车场产生的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全线污水最高日排放量约为509.7m3/d,经预处理后回用或进入城市污水管网,项目废水对地表水环境影响很小。

6、地下水影响

施工期:根据类似工程经验,施工期间泥浆排放及各类注浆材料可能短期对局部区域的地下水质产生影响,但施工期结束后水质逐步得到改善。施工降水对灰岩地下水流场的影响很小。工程西段以地下线型式穿越腊山地下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施工方式采用盾构,施工面位于水源地含水层以上,对水源地影响很小。项目产生的基坑降水要统一收集后,通过泵站管道输送进行回灌补源。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可使施工降水对地下水水位的影响得到有效控制。

运营期:废水经预处理后回用或进入市政管网,不外排水体,正常情况下不会对地下水水质产生明显不利影响。工程对灰岩地下水流场的影响比较小;工程沿线的水源地取水层位均为奥陶系的灰岩含水层,综合分析工程运营期间并不会对水源地造成显著的影响。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

1、生态影响减缓措施

①项目不设置取、弃土场,减少水土流失与扬尘;②临时施工营地在工程结束后清除施工垃圾,平整土地,恢复其原有功能;③施工车辆行驶道路尽量依托现有道路,临时设施不得随意修建;④落实水土保持方案中提出的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和临时防治措施等;⑤加强监督管理、划定生态红线,进行严格保护。

2、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①施工过程中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②运输车辆要限速行驶并且尽量避免鸣笛;③对影响较严重、距居民区近的施工场地,须采取临时的3~4m高隔声围墙或吸声屏障,减轻噪声影响;④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一般在晚上8时至早上6时之间,禁止起动高噪声设备施工;⑤根据《山东省济南市建筑工程文明施工若干规定》,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机械在施工过程中,其噪声和振动应当符合城市环境噪声标准。

运营期:①强化风亭消声器设计,新风亭和活塞风亭可采用3m长的片式消声器,排风亭消声器长度应不小于3m,同时排风亭风口设置消声百叶;②建议车站风亭、冷却塔15m噪声防护距离内不宜规划建设居民区、学校、医院等敏感建筑;③建设、设计部门应选用声学性能优良的低噪声车辆、设备及轨道结构类型,采取相应的基础减振措施,并在工程实施中认真落实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建议;④优化车辆基地的平面布局,使噪声源尽量远离敏感建筑;车辆基地、停车场围墙应为3m以上的实心围墙;⑤运营单位应加强轨道交通的运营管理和车辆、设备的维修保养,定期修整车轮踏面、打磨钢轨表面并涂油,以保持其光滑度。通过采取以上措施,拟建高架路的交通噪声影响可得到有效控制。

3、振动影响控制措施

施工期:通过加强管理,严格控制施工振动影响,严格执行各项环保措施,确保施工期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运营期:针对不同敏感点的振动预测结果,分别采取相应的特殊减振措施、高等减振、中等减振和一般减振措施,通过采取减振措施后,预计各敏感点Z振级评价量及二次结构噪声均可满足相应标准。

4、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①干旱季节环境敏感地段施工时应采用喷洒水的湿法作业方式,以降低作业面的扬尘污染;②运送土方、水泥、石灰等要袋装或用封闭式车辆,禁止超载,运输车辆盖蓬布,运送土方时应适量洒水,以减少运输过程中的扬尘量;③按照《济南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严格施工管理,如工地周围设置围挡,工地内车行道路采取硬化等降尘措施,开挖、运输和填筑土方等施工作业辅以洒水压尘等措施。

运营期:本工程主要环保设施为车辆基地食堂油烟治理设施及各站风亭新、排风口大气污染治理。①对附近有居住敏感点的地下车站风亭,评价结合噪声防治措施,建议调整排风井的位置,使其与敏感点的距离不小于15m;同时建议风亭风口背向住宅,并加强周边绿化。车站内部装修材料应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环保型材料、运营期适当加大通风量和延长通风时间,保证排风异味不影响居民的生活环境;②对车辆段、停车场食堂油烟废气进行净化处理,处理后能够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③轨道交通的建设有利于改变交通结构,减少地面交通车辆,同时可减少汽车尾气污染物排放量,对改善济南市环境空气质量是有利的。

5、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场地和建材堆场的位置;沿线施工场地生产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地冲洗或绿化浇水,不外排,污泥经干化后统一外运至指定地点或由地方渣土管理部门统一处置。生活污水通过统一收集后回用或用于道路喷洒、绿化,不外排水体。

运营期:各车站污水经预处理后进入城市污水系统,停车场、车辆段各设置污水处理站1座,废水经处理达标后进入城市污水系统,不外排。工程产生的废水量很小,且均进入城市污水系统或回用,对水环境影响很小。

6、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各站点和盾构井在施工前应组织基坑降水施工方案论证,坚持“保护优先、合理抽取、抽水有偿、综合利用”的原则,在地下水控制方案中应优先选择帷幕隔水,其次选择施工降水+微末隔水,再次选择施工降水。施工过程中应优先选用无机注浆材料,也可以考虑选用聚氨酯类浆、脲醛树脂类浆和改性环氧树脂浆,禁止选用丙烯酰胺类浆和木质素类浆。同时通过调整浆液的水固比,可以控制浆液的粘度,从而控制浆液的扩散范围,减小浆液对地下水的污染。对于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由施工单位设置专车或由垃圾清运公司每天集中密闭外运。

运营期:工程投入运营后,地下车站和区间都设有废水池和废水泵房,隧道结构渗漏水、事故水、冲洗及消防水等应通过潜污泵提升经压力井后,排至城市污水系统,不影响地下水水质。各工点化粪池、停车场、车辆段检修场及洗车场等含油废水处理构筑物应采用混凝土铺砌底面和侧面,铺砌混凝土采用配筋混凝土加防渗剂;对铺砌地坪的胀缝和缩缝应采用防渗柔性材料填塞。采取防渗措施后,污水渗漏对地下水水质影响甚微。

四、主要评价结论

本工程建设符合济南市城市总体规划、轨道交通一轮建设规划调整的要求。本工程无论是从改善城市对内、对外交通还是从城市建设、经济发展、综合交通和环境保护上衡量,其建设是必要的。本工程建设是落实济南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需要;是改善城市投资环境,促进城市经济持续发展的需要;工程建设是解决济南市交通问题的迫切需要;是加强路网密度,提高济南市快速轨道交通网服务范围的需要。

轨道交通是一种先进的城市快速交通系统,它以电力驱动,沿线无大气污染等环境问题,并由于能替代部分公交汽车而减少了汽车尾气排放,有利于改善城市的大气环境,轨道交通是一种绿色交通工具。只要认真落实了本报告中提出的环保措施,工程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可以得到有效控制和减缓。在切实做好环境保护工作的前提下,工程满足经济建设与环境协调发展的原则,具有经济、社会、环境效益协调统一性,工程建设具有环境合理性。

五、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济南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00号

邮编:250101

联系人:亓工

联系电话:0531-66690562

传真:0531-66695050

邮箱:jngdqqghb @163.com

环评单位: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

通讯地址:济南市历山路50号;

邮编:250013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531-66570567

传真:0531-85870051

邮箱:274166648@163.com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线路沿线直接受影响的居民及社会团体,以及关心该项目建设的公众。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您对该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您对该项目建设有什么具体意见。请简要说明原因。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传真等书面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机构提出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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